VI设计中几项组合部分
2016-11-01
专用字体
专用字体包括现有标准字体和指定字体。
标准字体:
多用于企业名称、商品名称、商标名称等。
指定字体:
常用于部门名称、设施名称、分支机构名称及其地址、广告内容、正式文书等。
设计选择专用字体应注意事项:
其一,调查整理专用字体的使用范围、使用目的、使用状况等。
其二,选用指定字体,应考虑同标志和标准字体等基本要素的风格相协调。
其三,所选字体的种类及文字的组合形态、方法应有一定的规律,并形成具有可读性的、再现性的、识别性的文字系统。
基本要素组合的内容:
其一,使目标从其背景或周围要素中脱离出来,而设定的空间最小规定值。
其二,企业标志同其他要素之间的比例尺寸、间距方向、位置关系等。
标志同其他要素的组合方式,常有以下形式:
一是标志同企业中文名称或略称的组合;
二是标志同品牌名称的组合;
三是标志同企业英文名称全称或略称的组合;
四是标志同企业名称或品牌名称及企业选型的组合;
五是标志同企业名称或品牌名称及企业宣传口号、广告语等的组合;
六是标志同企业名称及地址、电话号码等资讯的组合。
禁止组合规范:
其一,在规范的组合上增加其他造型符号。
其二,规范组合中的基本要素的大小、广告、色彩、位置等发生变换。
其三,基本要素被进行规范以外的外理,如标志加框、立体化、网线化等。
其四,规范组合被进行字距、字体变形、压扁、斜向等改变。